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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会员的通知
作者 秘书处 浏览量 334 时间 2023-06-03 23:20:44

各理事,各单位会员,各分支(代表)机构,有关单位: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以下简称“我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10000MJY648078C,是由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主管,河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服务于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的行业性、学术性、全省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提升我会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服务会员的能力,树立我会品牌意识,充分发挥我会“走在前、做表率”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按照我会《章程》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招募一批新会员加入我会。现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资格

(一)我会第一届理事会全体理事均具有推荐资格;

(二)我会会员单位均具有推荐资格。

二、会员入会资格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 长期从事中医药工作;

(四) 获得助理医师、主治医师、主管技师以上及相应技术职称(资格)者;

(五) 相关学科人员,在继承祖国传统医药学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者;

(六) 热心中医药事业并积极支持我会工作的企业与社会各界人士以及从事有关中药制药、医疗器械、医药销售、中医药医疗、保健的企事业单位(个人)。 

三、入会流程

(一)申请人或单位提出入会申请。

(二)申请人或单位填写《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个人会员登记表》或《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单位会员登记表》(附件(电子拍照版):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单位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会员登记表》须有推荐人或推荐单位意见,并由推荐人签字或者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三)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秘书处收到入会申请书和《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个人会员登记表》或《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单位会员登记表》,与推荐人核准并经初审通过后,提交我会常务理事会决定,同意吸收为会员,秘书处向申请人和申请单位下发批准入会同意书。

(四)批准为我会会员的申请人或单位,按照入会通知规定交纳会费。

(五)秘书处自收到会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理好会员证书和单位会员匾牌。

(六)自批准成为我会会员之日起,便可享受我会提供的权利义务。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推荐要求

(一)为增强我会吸引力凝聚力,扩大我会服务覆盖面,我会每一位理事应尽最大努力推荐3-5名新会员;

(二)我会常务理事可推荐5-10名新会员;

(三)我会理事可推荐相关医疗机构和企业加入我会;

(四)推荐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止。

五、秘书处联系人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办公室  许洋洋主任

手机:18939266970(微信)  固话:0371-63295727

邮箱:haracm@163.com  


附件:1.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单位会员登记表

附件:2.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个人会员登记表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