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统一代码:51410000MJY648078C),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2020年11月,是由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主管,河南省民政厅正式批准登记成立的全省性、行业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会主要业务范围:学术交流、理论研究、产业促进、技术推广、咨询服务。
2023年12月,本会被河南省乡村振兴局、河南省民政厅联合授予“2023年度省级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2024年9月,本会被河南省民政厅评估为4A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提升本会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能力,切实推动本会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功能、激发服务活力,强化本会品牌意识,增加本会服务地方、服务基层、服务会员的覆盖面,根据《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章程》,本会拟在全省107个县设立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联络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络站的性质
本会在各县设置的联络站,为本会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
二、联络站的作用
本会各县联络站,根据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本会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强化本县域内本会会员的相互联络、交流、学习及促进职责。
三、申请设立联络站的条件
(一)申请者应是本会会员或单位会员,在当地县域中医药行业或大健康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行业影响力、号召力和热心社会组织事业;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服务时间和团队;
(四)有活动经费来源。
四、设立联络站的程序
申请者应当向本会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联络站书面申请书;
(二)拟任联络站负责人、主要成员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三)联络站基本活动经费来源、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联络站开展活动、发展会员的工作设想。
五、联络站的成立
(一)本会秘书处自收到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文件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经过初审后,对于达到成立条件的,提交本会理事会决定。理事会批准成立的,本会下发《关于批准设立联络站的决定》;不予成立的,由本会向申请者说明理由。
(二)自本会理事会批准成立之日起,联络站即可根据本会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本会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
六、联络站的撤销
联络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会给予撤销:
(一)因国家政策规定文件或业务主管单位要求撤销的;
(二)完成本会授权规定的宗旨的;
(三)自行解散的;
(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联络站在办理撤销前,由本会秘书处成立清算组,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联络站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联络站撤销后,由本会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撤销公告。
七、本会联系人
(一)闫金才老师13781185173
(二)仝海宽老师15516945713
(三)邮箱:haracm@163.com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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