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科学技术奖励的通知
为做好2025年度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和《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科技进步奖:中医药及民族医药领域内在设计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重大技术创新的;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的;在中医药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技术发明奖: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中医药领域中实施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在中医药技术领域中提供了新的、先进的、效益好的新技术,包括单项专利单项发明、单项疗法、单项药物、单项设备等。
(三)学术成果奖:中医药领域正式出版的基础理论类、技术理论类、中医文献研究类、中医古籍整理类、中医药工具书、优秀论文成果。
(四)科技合作奖:中医药领域开展科技合作已结项或产生科研成果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已获得市、县人民政府奖(或市、县级社会组织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含)以上的优先受理。
2.项目存在异议在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3.查新报告出具时间须在2025年1月1日之后。
4.未获得过奖励的项目,可采用三位同专业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方式,通过相应的推荐单位进行申报。
5.已获其他全省性社会组织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申报。
6.不符合申报要求以及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二)项目完成单位要求
1.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是指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应用和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主要完成单位。
2.被列入项目主要完成单位的单位应在推荐书中说明对本项目科技创新和应用推广情况的贡献。
3.对项目完成单位数量实行限额。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10个。
(三)项目完成人要求
1.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对项目的主要科技创新、主要技术发明、重要科学发现、主要创新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员,或是在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产业化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的。
2.对项目完成人数量实行限额。项目主要完成人数量不得超过15人。
3.项目负责人禁止重复申报,每人每年度作为第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申报方法
(一)申报渠道
1.分支(代表)机构、单位会员推荐的,由分支(代表)机构、会员单位审核,经分支(代表)机构、会员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统一报送秘书处。
2.地市、县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含地市、县级社会组织)推荐的项目,可直接报送秘书处。
3.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推荐的项目,可直接报送秘书处。
4.由两院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中原学者、岐黄学者、省级名中医推荐的项目,可直接报送秘书处。
5.一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申报单位申报,请勿重复申报和多渠遣申报。
(二)申报公示
1.各单位、分支(代表)机构申报的,应通过网络等形式,在本单位、本分(代表)支机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2.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全部完成单位、全部完成人等。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填写要求
1.申报书(含主件和附件)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申报单位按照填写说明填写。申报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申报书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2.申报书分为电子版和纸质版,两者应保持完全一致,否则,将取消该项目的参评资格。电子版申报书提交后,秘书处将根据电子版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后提交纸质版。纸质版申报书中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和申报单位应在申报书要求的相关位置签字、盖章,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申报书和电子版申报书内容应完全一致。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请申报单位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遴选、材料的审核把关及报送工作。
2.申报项目的电子版指填写后的申报书,格式要求为word,形式审查时电子版不需要提供附件部分。
3.每个申报项目的纸质版申报材料要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并将申报书第一页(项目基本情况)复印,贴于资料袋封面。每份申报材料均应单独制作封皮,封皮内容与资料袋封面一致。推荐材料概不退回,请各单位自留底稿。
五、报送时间
(一)电子版报送及形式审查
申报起止时间: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8月1日,报送邮箱:haracm@163.com
(二)纸质版报送
报送时间: 2025年8月2日至10月9日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渠东路与宏安路交叉口中医药产业园办公楼308室
联系人:仝海宽老师 手机:15516945713(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