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事,各单位会员,各分支(代表)机构,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评价规范》(T/HARACM 0012-2024)团体标准,经立项审核、标准起草、征求意见、专家组审查等程序,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24年8月24日起开始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2024年63号文:关于发布《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