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事,各单位会员,各分支(代表)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中医药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我会立项审查同意,决定对《中医药学术共建单位管理规范》《中药药事服务质量控制操作规范》《中医药新质生产力名词术语应用指南》《中医药文化起源与发祥地判定规范》《中医药社会团体舆情素养与风险管控应急指南》《中医药文化研学基地判定规范》等6项团体标准,给予正式立项。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