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事,各单位会员,各分支(代表)机构,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豫产名药(中药)品牌评选规范》(T/HARACM 0008-2023)团体标准,经立项审核、标准起草、征求意见、专家组审查等程序,并通过标委会审查,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23年6月17日起开始实施。
特此公告。
2023年40号文: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关于发布《豫产名药(中药)品牌评选规范》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