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22〕11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56号)精神,更好发挥河南省中药材优势,打造豫产道地药材品牌,按照省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药品监督管理局、林业局组织开展河南省道地药材遴选工作。经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将艾叶、山药、怀地黄等50种中药材列入河南省道地药材目录(第一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