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组织:
由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归口并于2022年5月13日发布、2022年6月13日实施的《健康用品生产技术规范》(T/HARACM 0001-2022)、《贴敷类健康用品生产技术规范》(T/HARACM 0002-2022)、《液体剂类健康用品生产技术规范》(T/HARACM 0003-2022)、《粉剂类健康用品生产技术规范》(T/HARACM 0005-2022)、《膏剂类健康用品生产技术规范》(T/HARACM 0006-2022)等5项团体标准,供已获得行政部门许可的有关组织,为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技术规范而免费自愿采用。
在实际采标应用中,上述5项团体标准内容出现定位不准、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用词不准确、容易给有关单位部门、社会及采标组织造成误解等方面的问题。经上级指导,我会决定于2023年9月8日废止以上5项团体标准。我会在面向社会征求有关组织、专家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后,进行重新研究修订事宜。
已经在2022年6月13日至2023年9月8日期间免费自愿采用上述5项团体标准,并在我会信息中心正式备案采标信息的组织,请于2023年9月19日前联系我会信息中心,携带原书面登记的自愿采标使用信息证明资料,办理采标证明书收回手续,逾期我会不予认可并按恶意逃避行为处理。
未在我会办理书面登记自愿采标使用信息的组织,均属违规违法采标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与我会无关。我会保留追究有关采标组织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权力。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信息中心联系人:仝海宽老师
手机:15516945713
邮箱:haracm@163.com
地址:郑州市郑新快速通道与智慧路交叉口正商智慧城欣园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