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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豫产名药(中药饮片)品牌评选规范》团体标准共同起草单位与专家的通知
作者 秘书处 浏览量 216 时间 2023-06-03 23:20:43

各理事,各单位会员,各分支(代表)机构,有关企业:

我省地处中原,是我国十大道地中药材产区之一,中医药文化历史悠久,是中医药的重要发祥地之一,中医药的源头在河南。河南中医药,有着独特的人文思想和中原文化特征,是中华医药文化的根基和主体。得天独厚的气候和省域内的自然条件非常适宜中药材生长,使得我省成为天然的中药材资源宝库。

近年来,我省一批新兴优势特色药材产区已基本形成,我省在巩固“四大怀药”传统优势产业基础上,培育打造密银花、茯苓、红花、全蝎等新品牌,不断推进中药材产业化、规范化、生态化和品牌化发展,不断巩固和扩大豫产名药尤其是中药饮片品牌在全国的影响力。

经研究,决定由我会牵头,联合有关单位和专家共同起草《豫产名药(中药饮片)品牌评选规范》团体标准。制订《豫产名药(中药饮片)品牌评选规范》团体标准,旨在通过中药饮片规范品牌的申报和评选过程,按“道地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要求,推动豫产道地中药材的保护和发展,全面提升优质饮片生产能力,提升中药材产业质量效益,打响“豫产名药”饮片品牌,促进河南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热忱欢迎我会理事、会员单位,有关企业和机构,积极参与《豫产名药(中药饮片)品牌评选规范》团体标准的制订工作,并真诚有关专家就《豫产名药(中药饮片)品牌评选规范》团体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协会办公室许洋洋主任18939266970

邮  箱:haracm@163.com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