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社会各界及有关单位:
为发挥我会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作用,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我会重大风险、规范内部运行、避免违规违法违反章程行为,提升我会自身建设,推动我会高质量发展,我会今年开展了1次自查自纠工作,1次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现向我会全体会员、社会各界及有关单位,公开我会在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5月17 -22日,我会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豫民文〔2022〕120号),及时下发《关于全面学习迅速贯彻〈河南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202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 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豫中医促会〔2022〕63号),并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8月9-16日,我会主动开展了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并于8月9日下发《关于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豫中医促会〔2022〕91号)文。通过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的开展,杜绝我会秘书处职能部门与分支(代表)机构违法违规违反章程收费、开展业务,健全我会法规制度体系,增强风险意识,增强我会服务会员能力,提高秘书处与分支(代表)机构专业服务水平,促进我会健康有序发展。
我会在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中,发现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是执行《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公章使用管理制度》不规范、不严谨、签字流程及手续不完整。
二是党组织建设与开展活动情况与其他社会组织相比,开展活动次数相对较少,服务会员层次比较单一,服务质量较低。
三是存在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资格资质认可认定及评价活动。
四是网站后台管理制度不严格,不健全,网站后台上传内容把关不严,出现网站后台多头上传情况。
五是发现的其他问题。
为贯彻落实2022年8月19日召开的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会长办公会会议精神,经秘书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我会在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中发现上述5方面问题,作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秘书处及协会各职能部门、分支(代表)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公章使用管理制度》,严格做到用前审批、用中留痕、用后担责。
二、每月至少1次党建活动,每周1次服务会员质量反馈交流。
三、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资格资质认可认定及评价活动一律禁止。未经我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秘书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并经我会会长或者秘书长签字的任何活动一律禁止。社会上出现以我会名义(冒用假借我会公章等)违规发证、违规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活动均为违规、非法行为。
四、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官方网站、河南中医药信息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号、官方微博号后台管理,统一由协会大数据与信息中心负责。所有上传到互联网和融媒体上的内容均由秘书长审核同意后发布。秘书长兼任本会新闻发言人。
五、欢迎我会会员及社会各界监督我会。欢迎社会各界为我会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服务会员中给予支持和帮助。
我会将严格按照《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章程》规定,依法自主办会、独立承担法人主体职责,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与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