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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二级中医康复医院基准(试行)》的通知
作者 秘书处 浏览量 295 时间 2023-06-03 23:20:38

各理事,各单位会员,各分支机构、代表处:

日前,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委员会印发了《河南省二级中医康复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豫卫中医〔2022〕8 号)。现转发给你们,敬请认真学习贯彻。


附件:《河南省二级中医康复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

2022年5月13日 




河南省二级中医康复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占床位75%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

至少设置脑病康复科、骨伤康复科、老年康复科、疼痛康复科、儿童康复科、肿瘤康复科中的3个科室以及内科、外科、重症监护室。

(二)治疗科室

至少设置针灸治疗室、推拿室、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等。

(三)评定科室

至少具备运动功能评定、平衡功能评定、认知功能评定、言语吞咽功能评定、作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神经电生理检查、听力视力检查中的5项功能。

(四)医技科室

至少设置药剂科(中药房设置应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消毒供应室。

(五)职能科室

至少设置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信息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社区康复服务科室(部门)。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 · 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 · 15名/床,康复治疗师0 · 3名/床,护士0 · 3名/床。

(二)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

(三)医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数不少于医师总数的10%。临床科室科主任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临床各科室至少有2名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药学、检验、医学影像等技术人员具有相应资质,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求。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8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 2米。

(三)康复治疗区总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四)医院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参照同二级中医医院设备要求,并结合本专业实际需要配置。

(二)中医诊疗设备

至少配备中药熏蒸熏洗设备(如中药熏蒸机、中药熏洗仪)、针疗设备(如针灸针、电针治疗仪)、灸疗设备(如温灸器、艾灸仪)、罐疗设备(如火罐)、中医电疗设备(如微波治疗仪、中频治疗仪)、中医磁疗设备(如磁振热治疗仪、特定电磁波治疗仪)、中医光疗设备(如红外光疗仪、激光治疗仪)、推拿设备(如推拿治疗仪、手法治疗床)、功能性牵引治疗设备、中药煎药设备、中药调剂设备。

(三)专科设备

1.康复评定:运动功能评定、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平衡功能评定、认知宀口一语评定、作业评定等设备。

2.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肌力训练、平衡训练、关节活动度训练、运动控制能力训练等设备。

3.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超声波治疗、功能性电刺激、传导热治疗、冷疗。

4.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手功能作业训练、模拟职业作业等设备。

5.认知言语治疗:至少配备认知训练、言语治疗、吞咽治疗、非言语交流治疗等设备。

(四)信息化设备

在住院部、信息科等部门配置自动化办公设备,保证医院信息化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五)病房每床单元装备同二级中医医院。

(六)有能满足诊疗业务需要的其他设备。

消毒供应、医学检验或病理检查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并由其提供服务的,在满足急诊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可不配备消毒、检验或病理检查设备。

六、制度建设

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指南和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