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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征集社会组织优秀案例的通知
作者 秘书处 浏览量 230 时间 2023-06-03 14:59:01

豫民文〔2022〕24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民政局,航空港区社会事业局,全省各级社会组织:

近年来,全省各级社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福祉改善、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按照《河南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和《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为总结经验做法,推广先进典型,经研究,决定围绕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两个方面,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集优秀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案例

(一)征集对象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

(二)案例内容

2021年以来,社会组织实施或延续实施的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相关帮扶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业振兴、生态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消费帮扶、教育帮扶、医疗帮扶、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优先报送在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及我省对口支援协作的新疆哈密等地区实施的帮扶项目,在其它地区实施的帮扶项目也可报送。案例内容应包含社会组织简介、项目背景、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工作经验等部分。

二、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案例

(一)征集对象

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或备案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

(二)案例内容

2021年以来,围绕开展“邻里守望”社区志愿服务、“共建共治共享”社区协商、“共创平安”社区治理、“文化铸魂”精神文明创建等主题活动,重点提炼总结社区社会组织在公益慈善、社区协商、社区治理、社区文化和居民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案例内容应包含社会组织简介、项目概述和目标、项目实施过程和成效、社会影响和总结分析等部分。

三、征集流程

(一)申报推荐。省民政厅登记的社会组织自荐申报;市、县(市、区)登记的社会组织或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民政局、航空港区汇总筛选后统一报送,每个市报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案例至少3个,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案例至少6个。

(二)案例评审。省民政厅将对申报推荐的优秀案例进行统一评审,形成拟定名单。

(三)公示公告。省民政厅通过“河南省民政厅”(https://mzt.henan.gov.cn/)、“河南民政”微信公众号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告。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筛选把关。各地、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申报推荐的优秀案例应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推广性,案例内容真实可靠,文字简明扼要,数据准确完整,不超过2000字,鼓励附图片、视频等佐证材料。省民政厅将为评选出的优秀案例统一颁发证书,并视情况在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二)认真填报资料。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案例申报表(见附件),交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各省辖市民政部门于8月20日前将案例申报表word版和盖章后的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邮箱地址:hnshzzyxal@163.com(“河南社会组织优秀案例”拼音首字母小写)。联系电话:0371-65906251、65900392。

 

附件:1.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案例申报表.wps

  2.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案例申报表.wps

 

 

 

2022年7月25日



原文链接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征集社会组织优秀案例的通知-河南省民政厅 (hen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