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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作者 秘书处 浏览量 235 时间 2023-06-03 13:49:04

秘书处各职能部门,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针刀医学分会,商丘市代表处筹备办公室:

5月17日,我会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豫民文〔2022〕120号),及时下发《关于全面学习迅速贯彻〈河南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202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 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豫中医促会〔2022〕63号),并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为发挥我会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作用,兜牢底线思维,防范化解我会重大风险、规范内部运行、避免违规违法违反章程行为,提升我会自身建设,我会决定即日起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

一、自查自纠回头看目的

通过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的开展,杜绝我会秘书处职能部门与分支(代表)机构违法违规违反章程收费、开展业务、健全我会法规制度体系,增强风险意识,增强我会服务会员能力,提高秘书处与分支(代表)机构专业服务水平,促进我会健康有序发展。为助力中医药强省建设、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力量。

二、时间安排

2022年8月9-16日。

秘书处自查自纠回头看负责人:仝海洋

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自查自纠回头看负责人:董诚明

针刀医学分会自查自纠回头看负责人:宋圣阁

商丘市办事处(筹)自查自纠回头看负责人:丰光斌

三、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重点

秘书处和各分支(代表)机构在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中,重点查找以下问题并立即进行整改:

1.是否存在违规发证,违规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活动;2.是否存在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3.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4.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5.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6.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7.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8.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3.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14.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是否经过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决定;15.秘书处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16.财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是否符合民非财务规定;17.秘书处所开展业务信息是否在理事会进行公开;18.党组织建设与开展活动情况;19.重大活动决策执行情况;20.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否符合章程和报备程序;21.是否开展了营利性对外合作项目;22.外部企业是否干涉协会正常运管工作;23.是否依法自主办会、独立承担法人主体职责等。

四、相关要求

秘书处与各分支(代表)机构要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与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按照本通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发现问题要立行立改,如实形成自查自纠回头看书面报告并报理事会审议。



特此通知。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