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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秘书处 浏览量 193 时间 2023-06-03 13:47:56

各理事,各单位会员,各分支(代表)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民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57号),按照《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引导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22〕228号)要求,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研究,我会决定作出以下工作安排:

一、秘书处设立就业见习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我会实习锻炼。

二、号召我会单位会员积极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由秘书处负责对接企业会员,统计招聘岗位和数量,协助将招聘信息对接到有关院校。

三、我会联合有关高等院校共同开展就业服务、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培训机会。

四、发挥我会社会组织优势,为高校毕业生投身创业提供行业指导。

五、时间安排

自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12月9日。12月10日我会将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单位会员的经验做法及《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统计表》上报省民政厅。

六、有意向参与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单位会员,请联系协会办公室。

协会办公室联系人:许洋洋主任18939266970

电话:0371-63295727

邮箱:haracm@163.com


特此通知。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

2022年8月9日